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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报发布2020年中国保险业十大新闻

2021-01-26 分享到:

  创刊于2019年10月11日的《中国银行保险报》,不仅是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管的唯一工作日报,也是国内最具权威的以保险宣传为特色的全国性财经大报!而据最新消息显示,中国银行保险报发布了2020年中国保险业十大新闻。

中国银行保险报发布2020年中国保险业十大新闻

  助力抗击疫情和复工复产

  保险业发挥独特保障作用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保险业通过捐赠保险、扩大承保责任、提供便捷理赔服务等方式,全力参与抗疫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据不完全统计,保险业完成疫情专属理赔累计20.76万件,累计赔付金额4.9亿元。银保监会还下发通知对湖北省保险机构给予免缴保险保障基金的支持政策。人身险公司适度延长保单质押贷款期限,提升贷款额度。财产险公司还通过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为中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提供增信支持,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专家点评

  王和:

  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让所有人都始料未及,并措手不及,使得人们对风险和不确定性有了更真实的感受和体会,同时,也让人们对风险管理和保险有了全新的认识。一直以来,人们对风险,对生老病死,更多采用的是“鸵鸟式”的回避态度,这也是我国保险发展困难的重要原因。保险业在第一时间将新冠肺炎疫情纳入保险产品责任范围,让人们直接体会到了保险的作用,激发了人们购买保险,特别是健康保险的热情。同时,保险业及时开发了“复工复产保险”,有效解除了企业的后顾之忧,特别是按照“保险+”经营理念,迅速推出了“疫情大数据风险防控平台”,成为政府疫情防控的得力助手。面向未来,保险业需要思考的是如何让保险在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扛起风险管理责任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关键之年,保险扶贫取得显著成效。据监管披露的数据,近年来,保险机构累计为贫困地区提供风险保障超过100万亿元,赔款支出近4000亿元,直接投入扶贫资金700多亿元,消费扶贫近10亿元,切实做到了真扶贫、扶真贫。同时,保险业还通过创新特色保险产品,筑起因灾因病致贫返贫“拦水坝”。在贫困地区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加快发展当地特色农产品(7.200, -0.21, -2.83%)保险和价格保险、收入保险、“保险+期货”等新型险种;扎实开展大病保险等健康扶贫,努力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倾斜性支付政策。

  专家点评

  郭金龙:

  近年来,保险业积极响应国家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创新扶贫方式,为扶贫脱贫和乡村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扶贫脱贫工作,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近年来,保险业充分发挥风险管理和保险保障功能的优势,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作用。保险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通过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助学帮扶、消费扶贫、助老公益、捐资捐物、派遣挂职驻村干部、一企帮一地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脱贫工作,多措并举支持脱贫攻坚大业,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国常会两次“点题”

  商业健康养老保险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2020年,一系列商业健康险、商业养老险利好政策相继发布。经国务院同意,银保监会等13个部门于年初发布了《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积极发展多样化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3月发布的《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12月,国常会部署促进人身保险扩面提质稳健发展的措施,要求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将商业养老保险纳入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加快建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政策支持下,商业健康险、商业养老险被上升到新的高度,迎来大发展机遇。

  专家点评

  阎建军: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和养老保险有助于疏通国内循环的堵点。我国内循环不畅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居民储蓄率过高、消费率偏低。大量的预防性储蓄是缘于居民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以及“老无所养”的风险防范,国际经验和国内实践都表明,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和养老保险有助于完善多层次保障体系,提高居民消费率。同时,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抓手。具体来说,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推动包括商业养老保险在内的多支柱养老金体系发展,强调参与者“多缴多得”的正向激励,加快养老金积累;二是在大病保险和补充医疗险领域,引入公私合作制,满足居民多层次和多样化的医疗保障需求。

  4家保险机构被接管

  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天安财险、华夏人寿、天安人寿、易安财险4家保险机构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的经营行为,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接管条件。2020年7月,银保监会依法对这4家机构实施接管,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2月,银保监会宣布从安邦集团拆分新设的大家保险集团已基本具备正常经营能力,依法结束对安邦集团的接管。

  专家点评

  王和:

  与所有保险市场发展的规律一样,在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发展与规范,鼓励创新与风险防控之间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国保险市场得到了长足发展,已成为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但能力、质量和内控始终是困扰行业健康发展的瓶颈,解决之道只有全面深化改革,而“退出机制”就是最重要的基础制度。同时,保险业具有较强的“准公共性”特征,要高度重视社会责任问题,因此,如何“退出”成为关键。我国更多地采用“接管”模式,较好地化解风险,保护消费者利益,之前中华联合和安邦保险的例子证明了这一点。2020年4家公司的处置将有效维护消费者利益,同时,更需要通过处置,使行业进一步强化依法合规的经营理念,确保持续健康发展。

  首个三大主粮纯风险损失表发布

  推动农险高质量发展

  2020年保险业通过对业务能力、产品供给、大灾风险分散等的改进,持续完善农业生产保护体系,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11月,国内首个《稻谷、小麦、玉米成本保险行业基准纯风险损失率表(2020版)》正式发布。该风险损失率表以行业2007年以来全量农险业务数据为基础,形成了31个省(市)338个地市的三大主粮成本保险纯风险损失率,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农业生产风险状况,填补了行业农险基准纯风险损失率的空白,为保险机构产品开发和精算定价提供了技术支持和行业标准。12月,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成本保险行业示范条款发布。此外,注册资本161亿元的中国农再获批筹建成立,对农业大灾风险分散具有重要意义。

  专家点评

  王国军:

  2020年,我国促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扎实推进。在技术标准方面,三大主粮成本保险行业基准纯风险损失率表及三大主粮成本保险行业示范条款的发布,结束了各家公司在大类农产品保险开发方面粗放散乱的格局,为保险公司开发相应产品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和行业标准,农业保险朝科学化、精细化方向发展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方面,中国农再的开业则为我国农业保险未来发展模式的优化奠定了制度和组织基础:中央财政将逐渐以再保险的形式补贴农业保险,并以此为抓手,主导我国农业保险未来的高质量发展。

  车险综改正式启动

  市场乱象整治效果明显

  2020年7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车险综合改革”拉开序幕。随后,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与《示范型商车险精算规定》两项文件,分别针对交强险与商车险进行了细化规定。为了确保综改效果,银保监会接连召开多场车险座谈会,研究部署车险市场监管和改革相关工作,传递强监管信号。车险综改落地后,预期的“降价、增保”效果显著,出现了保费价格下降、手续费率下降的“双降”和保险责任限额上升、商车险投保率上升“双升”的局面,市场乱象得到明显规范。

  专家点评

  郭金龙:

  此次车险综合改革方案明确提出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目标,短期内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2020年9月实施至今,成效已经开始显现,市场乱象得到明显规范。长期以来,车险保费收入占财险保费比重超过60%,单一业务险种占比过大,结构风险较大,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和为多种风险提供保险保障。从长远看,车险综合改革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价格和服务实惠,也将加快产险业务的结构调整。车险综合改革扩大了保险公司在产品方面的自主定价权,并鼓励保险公司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也对保险公司的产品设计和创新能力、承保理赔服务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重疾定义等修订

  推动人身险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0年11月5日,施行了13年之久的重疾险疾病定义和7年的重疾发生率表迎来2020修订版。主要变化体现在,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甲状腺癌按轻重程度进行分级、首次编制粤港澳大湾区重疾表等。同时,银保监会也预留了近3个月的时间给市场过渡,确保重疾险新老规范平稳切换。11月9日,国内市场率先推出大湾区专属重疾险。新版重疾定义对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人身险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专家点评

  李晓林:

  这是历经40年发展,中国保险业贡献给世界的又一重要成果,也是中国保险业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重疾发生率是健康保险定价和准备金计算的关键依据,重疾发生率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是衡量健康险水平的重要标志。此次编制规模之大、类型之广、质量之高,为其成为目前国际最高水平的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奠定了可靠的基础。本次重疾表修订不仅升级了编制技术和方法,而且大大丰富了重疾表的种类,包括2020版定义规范下的恶性肿瘤——重度、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特定疾病经验发生率表,两种老年人代表性病种发生率参考表,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病种合计经验发生率专属参考表,这些都有助于保险公司为社会提供更多、更有针对性的健康保险产品。

  多项险资政策出台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为贯彻落实资管新规,银保监会公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并配套发布了三个细则,统一保险资管产品监管标准,引导保险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范金融风险。2020年10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优化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持续加强投资管理能力事中事后监管。11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取消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的行业限制,一系列政策的发布让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大幅提升,截至2020年10月末,充分发挥其规模大、期限长、资金来源较为稳定的优势,保险资金通过债券、股票和非公开市场投资为实体经济融资18万亿元。其中,险资直接对接“两新一重”等项目的融资需求,产品累计登记(注册)规模达3.8万亿元。

  专家点评

  王和:

  我国金融“脱实向虚”问题的背后是初心和宗旨问题,即“为了谁”的问题。近年来,银保监会下大气力,着力校正保险资产管理领域出现的偏离。从静态看,保险资产面临业务端的压力,有时不得不陷入一种“业绩驱动”被动,同时,制度的相对滞后也成为束缚的因素。2020年,银保监会继续并加大保险资管领域的改革力度,在资管新规的框架下,细化并完善了相关制度:一方面通过“松绑”,激发行业活力,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形成良性互动;另一方面通过“约束”,确保资金运用符合保险资金特征,特别是风险管控和资金安全要求。面向“十四五”,特别是“新基建”的背景下,具有长期性特征的保险资金将发挥独特和重要的作用,在服务社会的同时,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互联网保险监管办法明确

  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2020年12月,银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对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基本业务及监督管理作出规范。《办法》厘清了互联网保险业务本质,明确制度适用和衔接政策;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要求,强化了持牌经营原则,定义持牌机构自营网络平台,规定持牌机构经营条件,明确非持牌机构禁止行为;规范了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规定管理要求和业务行为标准;全流程规范了互联网保险售后服务,改善消费体验;按经营主体分类监管,在规定“基本业务规则”的基础上,针对互联网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分别规定了“特别业务规则”;创新完善了监管政策和制度措施,做好政策实施过渡安排。《办法》的出台,旨在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有效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的水平。

  专家点评

  王国军:

  随着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我国的互联网保险发展非常迅速,市场份额快速增长,社会关注度日益提高,技术引领作用逐渐提升,但问题和风险也在渐趋积累。此时,一个能够与时俱进、适应市场需要的互联网保险管理规则已经成为推动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关键要素。《办法》厘清了互联网保险业务本质、规定经营要求、规范营销宣传及售后服务,对互联网保险业务进行了全面规范。特别是在防范风险、划清刚性底线的基础上,《办法》鼓励保险与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相融合,支持互联网保险数字化转型,促进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的科技化发展,非常有助于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和保障社会民生的能力。

  保险代理人新规发布

  保险中介规范化发展

  为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2020年11月,银保监会正式发布《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理顺了“先照后证”流程,完善了准入退出管理。《规定》提高了保险代理机构的准入门槛。12月末,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了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应具备的条件,要求保险公司严格甄选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落实相关管理责任。其作为《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的配套性文件,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制度正式登场。该政策的出台,将改变保险中介市场经营粗放等问题,推动保险中介行业加快转型发展。

  专家点评

  王国军:

  保险营销制度的变革是中国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所必须跨越的关口。2020年一系列保险中介市场化改革举措的出台,打破了几十年来所形成的路径依赖,开启了破冰之旅。《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对保险代理人展业和保险代理机构的管理进行了重新梳理,把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个人保险代理人纳入同一部门规章中规范调整,而其中的重头戏则是全力推出独立个人代理人制度。独立个人代理人打破了组织层级,灵活性大,选择产品范围广,因此更能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理财服务。可以预见,独立代理人终将成为保险市场上最活跃的因素,也将改变目前个险营销人海战术格局,为行业诚信经营和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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